大家好,我是中公法考的小编,和大家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胎儿具有民事权利,人工流产会不会涉嫌杀人?
首先说胎儿的民事权利,民法总则规定:胎儿可享受民事权利,可继承遗产与接收赠与。虽然胎儿被视为权利主体,但出生死亡的自始无效。如果有其他人加害孕妇致其流产,流产后胎儿的权利主体地位自始无效,也就不存在加害其他继承人一说了。
关于致“人工流产”是否属于杀人的观点,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关法律明确的规定,不过倒是有一些国家对伤害具备心音、成形胎儿的行为有以杀人罪论处的案例。我国目前只有规定不对怀孕期妇女除以死刑,不想祸及无辜胎儿!
目前胎儿所拥有的权利主体,虽然并不能给予那些心有歹念的人惩罚,所以在涉及胎儿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还需要准妈妈好好注意保护好胎儿,必要时找专人看护自己。但相信那些心有歹念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虽然现在关于胎儿主体的权利还不是很完善,但现在的情况来说已经算是往胎儿的民事权利上迈进了一步了,相信会越来越好的。
以上便是为大家介绍关于胎儿民事权利的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如果有相关问题可直接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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