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警拦车进高速服务区现场处罚 车主质疑执法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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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武汉11月23日消息(记者 子琳)在高速上摆放锥桶,交警将车辆拦进服务区进行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最近不少车主向中国交通广播FM94.8反映,在唐石高速,有交警在路上拦车进停车区,在现场对司机进行处罚。他们非常不解:交警这样拦车究竟合不合法?接到爆料后,记者进行了一番深入的调查采访。

据投诉人李先生反映,今年11月15号他开车从襄阳枣阳走唐(唐河)石(首)高速去往石首,当天中午12点04分的时候,在途经该高速新厂停车区时,看到前方道路被圆锥筒封闭,所有车辆只得开进服务区。车刚进去,迎面走来了两名交警:

李先生:当时交警把我的车拦下来后,要我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收走证件后,他们就在电脑上查询,发现我的车辆超速了,然后给我开了一张罚单。

李先生这张罚单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表述:被处罚人于2020年11月15号12时02分,在唐石高速287公里450米处,实施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扣3分的决定。对于这一处罚,李先生表示不解。

李先生:当时他们直接开罚款,让我在上面签字,我考虑到后面的行程,就没有跟他们过多理论。但事后我回想起来有些不对劲,一个是我12点02分违法超速,12点04分就被拦截下来了,也就是说违法的地点到服务区也就两分钟路程,这是为了这个超速点而专门拦截的吗?还有就是交警在高速上用锥桶在高速主路上设卡拦截,强制要求所有过往车辆进停车区进行检查,这样是否合理合法,毕竟这影响了高速的安全通行。

据李先生说,当时在这个停车区被查的车辆有6-7辆,所有司机的违法行为都是超速,当时交警办公桌面上都是罚单,估计有30张左右。从罚款上的信息显示,开具罚单的执法机关为荆州市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江北大队。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荆州市交管局。该局回应,将以文字材料的形式进行反馈。但截止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该局任何回复。

那么,交警在高速主线上拦截车辆进服务区或者停车区进行检查,到底是否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他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使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的除外”,此条指向的是交警部门不得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对其实施拦截检查的行为,以免因车速过快紧急刹车而引发交通意外:

李涛:在这起投诉中,交警并非在高速公路上要求李先生车辆停车检查,而是以锥筒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过往车辆导入服务区指定的停车区域进行检查,不违反前述第六十九条规定,并且符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在高速公路设置执勤点,应当选择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休息区,并设置车辆检查专用通道和停车区域,非紧急情况不得在行车道或者应急车道设置执勤点”之规定。因此,交警部门采取这种行为的确是合法的!

在采访中,多名司机表示,荆州交警在高速上设置圆锥桶将所有车辆拦截到服务区进行检查,行为虽然合法,但为什么不能通过电子眼抓拍处罚呢?这样当场处罚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另外,如果高速公路沿途的交管部门都这样做,高速公路的快捷,畅通如何体现?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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